回复:回复:如果进入别人的EMAIL

来源: 2007-06-02 10:42:0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一個更正,就算是親如夫妻如果沒有對方的同意,您仍然不能進入對方的電子郵件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