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多谢老猫, 还有一点麻烦您. 怕您没有看到, 另开一贴

来源: 2007-05-09 06:39:4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基本上如果對方與您的聯繫是用電子郵件往返,基本上他的回應是您的confirmation,當然誠如老貓所說的如果對方堅持您需要在5月15日搬出,依法您可能無法拒絕,然而由於到法庭取得order強制您遷移到實際執行這個命令中間至少有20到25天的空間,所以如果您堅持不搬到月底再搬,對方可能也沒有辦法
(同時如果法官同意您的第二封郵件屬於正式的通知,加以您並未拖延繳納您的房租),您有很大的可能不會輸調這個官司,然而問題的重點是您是否有時間與對方玩這個遊戲
(如果真如您所說的,您現在很忙....)


同時有EVICATION的紀錄並不會影響到您日後出入境,但是對於您的信用紀錄會有相當不好的影響,對於您將來申請任何信用貸款或是找工作多少都會有不良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