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问题:访问学者担保

来源: 2007-04-10 07:43:0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去年担保了一位老朋友作访问学者,并承担了他的机票与保险;他为我作课题,也住在我家,也有极少的奖学金收入。不知我替他支付的机票与保险费能否抵税?在Schedule A 业务支出(第20项)的填表说明中,明确说明替他人支付的机票不能作业务费申报(未提到替别人支付的保险费);在第22项的其他支出中,填表说明也没有列出类似开支。不知能否在第22项申报?如果是,如何说明?如不是,应如何处理或查找线索?请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