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官司是

来源: 2007-04-05 09:26:5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被告侵权,把有版权的东西拿出去SHARE给PUBLIC。

这个有版权的东西是免费的,不是拿来卖钱的,所以我认为
SHARE是可以的,但仍然被告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