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官司是
来源:
心情低落
于
2007-04-05 09: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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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悄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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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告侵权,把有版权的东西拿出去SHARE给PUBLIC。
这个有版权的东西是免费的,不是拿来卖钱的,所以我认为
SHARE是可以的,但仍然被告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