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出租了我的公寓房。和租房人签了一年的合同。 昨天小区发给我一个通知,说不能出租。还给了我一份10年前通过的禁止出租的补充条款。可是我从2年前买房至今都没见到过这个条款。 我想按常规办,同租房人终止合同,请他搬家,另外赔偿他一定损失。 可是租房人很喜欢住我的房子,他不想搬。在这里请教有经验的。我能不能跟小区说我是借房给他,私底下收房租。 另外,小区在这里有没有责任?比如小区应该在我买房时提供所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