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並沒有禁止您的前任僱主將"事實"告知您的新雇主

来源: 2007-04-04 15:38:3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重要的是對方不能脅迫您的新任雇主僱用您,同時不能夠提供不實的資訊,除此之外對方的行為並不違法,所以關鍵是您是否有兩把刷子,如果您真的有本事,您就不需要害怕,否則您不應該讓您的主管知道您要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