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谢谢!我们没有contract.

来源: 2007-04-03 12:49:0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這正是老貓擔憂的地方,根據加州的法律,任何periodic rental aggreement. 如果房東在過去12個月中調整過房租在10%(or less)的範圍之內,對方只需要給予您30天的通知就可以再行調整,如果房租的漲幅超過10%,對方只要給與您60天的通知,就可以再度調整,加州的法令 (civil code section 827)並沒有規定房東在一年之內可以調整房租的次數。

所以您的房東將在三個月後調整房租是合法的。

惟一的問題是,a landlord 's notice of increase rent must be in writing. 所以如果只有口頭的通知而沒有書面的通知並不合法。(估計他應該不會笨到忘記這一點,但是如果他真的忽略了這一點,您就有話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