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看来你不懒,我在中国也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接触过一点

来源: 2007-03-26 18:15:03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本案是危害公共安全罪,非交通肇事罪,小白兔的思路只得商榷。交通肇事的特征是过失和意外,加重的处罚也都是在过失
和意外的基础上有应该加重的情节,如小白兔所说。这是典型的激情犯罪,一般没有预谋,而不能因此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