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6年享受中美免税,但在去年10月中取的绿卡,请问是否在取的绿卡前还按免税报,10月中以后交税? 2.我们是MARRIED JOINT报税,另一方需交税。前几年股票损失很大,听朋友讲每年最多只能报$4000损失,不只对否? 3.公司有401K,ROTH IRA也存了,不只还能不能存传统IRA? 在此先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