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离婚

来源: 2007-03-11 15:03:2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们州是不用有分居的时间限制的. 我们已经有四次三个月到四个月的分居(在同一个房子里, 不同的屋)记录,现在第五次已经快三个月了. 我已经有了分居的公证文件(Separation Agreement).

我已经对这个男人一点没有感情了. 不想看他一眼, 恶心他身上的一切. 讨厌他的虚伪, 讨厌他妈妈的为人和虚假. 可以说来自他母亲的事端极其影响了我们之间的感情, 可以说占了50%. 那么我对这份已经死去的情缘, 丝毫不留恋. 但也不愿就因为有了一纸婚约, 就可以把我的一切葬送.现在这个男人就是这样做的.

我想协议离婚, 但他什么也不说. 什么也不理睬. 如果上法庭, 就有孩子的问题和经济的问题. 我想两个人的孩子, 都会负责的. 但是抚养费是必须的.

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 我已经咨询了几家律师事务所, 他们都说分居就可以FILE离婚. 如果他漠视一切, 我还可以协议吗?

谢谢. 愿我和孩子们尽快有个愉快的摆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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