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是b2 签证,2005年6月来的。老公是是第7年的F1签证,中间转学。
母亲是b2 签证,2005年6月来的。老公是第7年的F1签证,中间转学。我是H1签证,要按RA 保税。
谢谢。我的问题是:1。 用US-CHINA TREATY ARTICLE 20 来申请5000刀的减免,那么学费这一项在Ajusted gross income里应该添在那里呢? 是不是1040 第35项,前面写T 就可以了?
2。学校给的tax form 1098-T, 包括TUITION, MANDATORY FEE, SPECIAL COURSE FEE, 到底哪一项是可以用来减免费用的呢?
3。去年给母亲申请了税号,母亲2005年6月来的,2006年5月15号回去的,
请问,今年还能报母亲是dependent 吗? 怎么感觉好像是变了政策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