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近三千元电话单的新情况
网上诸位高手,我在几天前贴了一个我本人电话账单的帖子,谢谢各位的回应,我想这种情况估计在刚来美国的中国人一个典型的案例,顾在此进一步和大家讨论,提请刚来美国的同胞注意这些“小事”,有时会让你很麻烦。
同时也请大家出出主意,便于我明天和他们理论时有好的准备。
單身老貓和其他前辈认为当我开通手机时BY DEFAULT, INTERNATIONAL DIALING IS ACTIVATED。 其实由于我来美国时间短,没有SSN和信用纪录,所以我不但要交500押金,手机开通时是不能打国际长途的,本人也在开通时试过打中国,不通。
后来有人对我说一般几个月后就会解除这种限制,其实不论是retailer还是service center的人对此都有不同版本的解释(老美的service center 有些人的业务素质实在是差!!!),搞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的plan开通时到底有没有INTERNATIONAL DIALING FUNCTION.
不过我有一个明显的证据, 在我去年五月到九月的账单上,服务栏目里面一个INERNATIONAL 的功能都没有,但是在十月的账单的第三页(注意,不是在第一页,或是有明显突出标示)服务栏中,突然多出了国际拨号、国际漫游等好几个国际功能,我从来没有打电话要求开通。这就是说这个国际拨打的功能不是BY DEFAULT,而是后来被自动激活的。而在和约中,CINGULAR并没有告知我几个月后国际功能会被自动激活。
问题的焦点在于:电话公司“后来”是否有义务告知我我的plan“增加”了国际功能?以何种形式告知?是不是随便加在账单中的服务类别中就算是“告知”还是必须通过如电邮、电话、短信等方式确认用户确实知晓国际功能被激活,并得到用户同意才可实行?
国际功能如果是属于基本服务,开通电话时不提供,而要等到后来自动激活,电话公司是否有义务在条款中说明清楚?如果没有说明,用户不知情,等到事情发生了,才告知用户已经具备国际拨打的功能,这是否公平?
我决定如果可以,搞个折扣就算了,但是如果电话公司不同意,大家认为我在small claim胜算大吗,还有其他情况要考虑吗?
xiex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