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你挺逗的(褒义),谢谢你,我有点想备水一战,想逼公安局和法院
姑娘,你挺逗的(褒义),谢谢你。清债小组先后两次冲进我家(还不是我姐的家)抢劫,
我们损失了6,7千元。不过我有打电话给清债小组,吼了他们两句。他们应该不会
再来抢劫了。估计他们现在正在心里犯滴估,我会怎么告他们入室抢劫。
不过,问题是我现在想把护照办出来呀。难道我姐永远没钱就永远没自由了吗?这
也等于我们承认了政府给我姐案件定论:刑事犯罪。判决是:终身只有有限的自由。
她不去台湾,100%是没钱还债的。
我有点想备水一战,想逼公安局和法院关于我姐的案件给个明确答案,她到底是不是
非法集资欺咋(刑事犯罪)。虽然我有99%的自信,我会赢的。不过我还是怕那1%的可
能性我会输。请教一下,假如我输了这场刑事官司,你说法院能判我姐多长的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