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1000元,请教各位大侠:我姐能不能告公安局?!
在2004年福建省福安市发生了倒会风波。所谓做会,是这样的。比如30个人聚在一起,
其中有一人是所谓的会头。每人交1000元,共有3万元。同时每人来出价(利息),有
人出10元,有人出20元,最高的是30元。那么出价最高的那人就把3万拿走,从那以
后他每月还1030元给会头,还30个月。第二个月,这30个人再聚在一起,又有一轮
竞标的过程。第三个月,第四个月,直到第30个月。总而言之,把钱标走的人是问
人借钱,一次都没标到的人是借钱给别人,他可以在第30个月,会结束后,拿回他
共交给会头的3万元加利息。
福安做会从2000年开始,利息一般是两分(年息24%),大部分人是标去做生意或有急
用。发展到2004年因为赌场的介入(有人把钱标去赌博),月会变天会,而每天的利
息是一分(年息365%)。终于有人赌输了还不起钱。于是福安的会就像滚雪球一样,
联环倒。会头的手上通常有很多钱,有的会头和标到钱的会脚就乘机卷钱走人了(通
常是百万以上。因为10来万不值得浪迹天涯))。
因为涉及金额巨大,有的会头身上的债权和债务告达2亿,政府开始介入,成立清会
办来解决纠纷。其中有一个涉及金额上亿的会头以非法集资罪判处无期徒刑。不过
她被判刑后,很多被欠钱的会脚反而到政府部门大闹,因为这样的判决,通常意谓
着他们的钱永远拿不回来了。所以另一个涉及金额上亿的会头就沾光了。她被公安
局拘留了8个月后,就取保候审了。至今已有两年,她还在福安的街上走来走去的。
每个会都会组织一个清债小组来清查债权和债务。清债小组是民间组织。
我姐姐,一只小虾米,不幸地卷入了这场风波。她从一个会头处标了完21万元以后,
把10万借给了一个会头张某(在逃),又借了10万元给另一个会头肖某(她人在福安)。
她在过去两年里已被逼无奈还了6万元给她的清债小组,却只从肖某的清债小组那里
只拿回来2000元。她的情形是明显的没有“非法集资诈骗”,福安象她这样的小虾
米多啦。
但在福安清会的大环境中,她一直被公安局限制出国,长达两年,而不能去台湾与
她丈夫相聚。她先生去年又因受伤,一年都无法工作。她自己在福安的生活都非常
的困难,不要讲没有不动产和存款,她现在借住在我家里,连生活费都是我给她的。
我姐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1) 我姐现在欠她的清债小组15万元
2) 张某欠我姐10万元,肖某欠忠东10万元。
张某在逃。不过张某的清债小组有我姐的债权记录(我姐是会脚,张某是会头。我姐
与其他会脚一样曾经按月交钱给会头。倒会以后,张某跑了)
肖某人在福安,她身上有上亿的债务。她被关了8个月后被人保了出来。市清会办给
所有肖某的债权人四个选择:立刻还按10%,分三年还按30%,分五年还按50%,分十
年还按100%。我姐选了最后一种,现在每月只拿到0.5%(500元)。
3) 在清会的过程中,我姐曾经迫于压力(她的清债小组非常泼辣,我姐也缺乏法律
知识,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力),有签了一张字条给她的清债小组:自愿把护照抵押
给对方,一月还一万。
4) 公安局经侦科于是就报备给出入境科限制我姐出国,至今。
5) 我姐12月15日被公安局经侦科以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罪名拘留了36天后释放,
不过我们去要无罪释放证时,却被告之“要分管清会的副局长签字。对于涉及参于
作会的人员,我们一律不给的”。
我想问各位大侠的问题是:假如公安局继续刁难我姐,我们跟公安局打官司取得出
境许可,赢的可能性多大?风险在哪里?
假如有位高手能给我建议,我按照他(她)的建议取得我姐的出境许可(也就是护照啦
),我一定寄上1000元,决不食言。因为我在美国工作,我想各位大侠也知道,我姐
的清债小组之所以非常泼辣是因为她们知道我姐有个弟弟在美国工作,从我这可以
逼出钱来。对我而言,15万元虽不是大数,但我姐这样的事情,没道理我替她还钱
啊!
被搞糊涂的蚂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