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看到大家讨论CY的事情,我有个朋友有类似的事情,请各位帮忙看

来源: 2007-01-22 20:35:3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看到这个事,说实话,我对那个女孩子态度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来这里这么多年,却依然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另一位女士的痛苦之上,还把自己一生托付给这样一个卑鄙的男子,我对那个三个月大的小孩子真是充满同情.
大奶如果利用她身份的事去移民局告,她只有被遣返的路可走.但她孩子是可以得到每月扶养费的,美国的法律一向是充分维护孩子的权利.
男的若是有担当的话就应该出来摆平这件事,离婚也好,出分手费也好,不能让自己老婆出来做这个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