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猫及法坛大侠们: 一对老年夫妻,原住 CA afordable senior apartment.2006 年10月初退房,房检全过,被公寓告知security deposit 将会寄往新址。一月后未收到,因不谙英语,数次托人查询公寓。至12月,称支票已用挂号信寄出。今天再次托人查询公寓,公寓称支票在office,让老夫妻自己去取。 请问,老夫妻可否要求公寓退赔双倍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