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 HELP!!! (toronto)
请问各位:
本人现在住在租的APARTMENT, 已经住了14个月. 租房合同上说住满14个月, 就有1个月的免费. 但是我的LANDLORD说我有四次LATE PAYMENT, 他不给我那个月的免费. 我看了合同, 合同上确实写着每月1日前必须负房租才可以享受该优惠. 问题是我每次都是通过邮局给他寄CHEQUE, 一般是30或31日寄, 也有几次是月初寄的. 现在我怎样才能拿回一个月的FREE? 如果这个月不给他房租费, 回有什么不好的结果? 他会不会起诉我或把我赶出去? 另外,我可以起诉他吗?听说有个小额法庭,请问怎样申请, 是免费的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