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需要报告相关部门吗?

来源: 2006-12-15 06:49:1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LG原来在国内时得了乙肝大三阳,属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目前还无法治愈。它的传播途径主要是输血、母婴遗传和体液,和其他人的一般交往都不会传染。

他去年来美国工作,签证之前和入境的时候没有要求相关的乙肝检查。今年9月份时有几天情况不太好,找医生治疗,现在已经恢复正常,医生也肯定了这一点。这几天我们收到一封信,是来自“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communicable disease division”,要求我们打电话与他们联系,他们说有人报告俺LG得了乙肝,他们希望得到一些更具体的病情信息。

我想咨询一下:
1、我们必须打电话向这个部门汇报吗?他们会问哪些问题?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2、如果我们不汇报,会不会有什么麻烦?尤其是法律上的?
3、我们现在在申请绿卡,初期阶段。如果汇报这个疾病,将来对申请绿卡有影响吗?实际上,这个病确实平时不会传染给别人的,只是偶尔暴发时要注意休息。

多谢各位网友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