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她要‘赔偿’而您不给,事情搞僵了。

来源: 2006-11-21 06:12:0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您最后一句‘按法办事’说得不错。可有点晚了。您以前的中国式思维害了您-您公司犯法在前。从‘道德‘角度,她有错,从法律角度,您公司触法了。

如果不能清醒地考虑打官司的后果,把精力时间放在想‘她忘恩负义‘, 会耽误事了。

给钱庭外和解吧。换句话说,拿钱消牢狱之灾吧。

个人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