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对把获得绿卡与否和个人能力高低结合起来的看法.只要能拿到绿卡,采取什么手段都是JUSTIFIABLE.而且,据我所知,拿六四卡的那批人好象也没有你说的那么惨吧.他们中好多人早已经在上世纪90年代美国经济繁荣时期赚的钵盈盆满了.倒是后来的人,碰到美国经济衰退,IT不景气,生活的较吃力."那綠卡拿在手裡是沉甸甸﹐砸在地上是鏗鏘有聲的".这话也太可笑了....你把你的卡拿出去,人家就只知道你是个PERMANENT ALIEN,谁管你是怎么拿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