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现在流行博客,可写真人真事,如果
就像您寫一本書一樣,如果您決定使用真正當事人的姓名,您最好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您所言為真,否則您是有可能面對毀謗的民事訴訟,當然如果您不提名道姓,基本上應該沒有什麼問題,當然您也可以加上"本內容純屬虛構..."的但書已避免任何法律問題,。
事實上這種在網路上公開他人隱私的做法在美國青少年族群中已經成為一種很嚴重的問題,事實上部份的州已經孕釀立法來防止這種問題擴大成為一種社會不良的現向。
老實說,老貓的看法是建議您不要用網路做為報復或是發洩情緒的地方,Internet應該是一個分享資源促進人際交流的工具,當然這只是個人己見,"本內容純屬虛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