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領養的程序請參考過去法壇的舊帖,以前有討論過。 個人的建議是您們可以現在開始進行前置作業,但是必須等取得公民之後再在完成領養的手續,美國移民法要求領養人必須與被領養人至少生活兩年才能開始辦理歸化的手續 (同時提出歸化的申請人必須是美國公民) 詳細資料請參考移民局官方資料 http://www.uscis.gov/graphics/services/Adop_Prospectiv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