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就应该忍气吞声被欺负吗?

来源: 2004-03-12 01:07:2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老板是老印,在interview时讲好薪水底薪$2000+$300per case.到他公司工作的第三天,又提到薪水问题,还$2000+$300/case.出于对他的信任,我并没要求和他签任何合同,他也没有提起。公司里有另一位同事知道我的薪水后觉得比他高,这位同事和老板说薪水不公平,要求加薪。老板和他解释,我是他在别家公司挖过来的,必须出个让我心动的价钱。星期一上班,他突然把我叫到他办公室,给了我两个选择:1,只有底薪$2000。2,$300/case无底薪。两者选一。我认为和当初说好的相差太大,他却说我当初听错了,我不满意他的说法,他说我不信任他,并以此为由将我开除。没有解雇信,只给了$1000算是两个星期的工资,至于我的case都以未close为由不计钱。没有书面合同我不知道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只好认倒霉。一周后他又打电话让我回去继续工作,并说他那天太冲动了,但是薪水一分钱都没松动,还是二选一。我同意了,但要签employment agreement,白纸黑字写下来。再次工作了两天后他拖着不愿意签,他说不会反悔,办公室里那么多人证。但是他不签我就不做了,我态度坚决他就恼羞成怒了,说了很多不尊重我的话。给了200块钱打发我走人。我两天作过的工作,按他又说的价码远不止这点钱,同事劝我忍了算了。我不愿意继续忍,想寻求法律帮助,请看到此贴的朋友给点建议。找回公道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