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妇人”的先生。首先感谢“单身老猫”等众网友对

来源: 2006-09-26 16:44:4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们的CASE的关心和帮助。今天我们去见了警官,总体来说这位警官是以教育和帮助孩子的态度来执行公务。警官收留了我女儿的口述,并建议我们当事人双方庭外解决此事。我立即接受了警官建议,并明示我们愿意立即面见对方家长,赔偿对方的损失另加百分之十的利息,警官表示将电话联系对方家长,争取安排我们今晚会面。

但是警官一个小时电话通知我,对方不愿今晚就会面。 他们说他们已经连续在家种地丢失了数次钱,累计几百元。我向警官表示如果能证明他们丢失的那数百元钱与我女儿有关,我将如数加上利息奉还。之后警官告诉我他们全家将讨论出一个决定,或许俩仨天后同我们会面。

不想把事情弄大,影响孩子的前程。各位再给出点主意吧。

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