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求助

来源: 2006-09-07 02:43:56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最近在一次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喝醉, 在街边睡着, 不小心被警察以"harassment"名义抓到. 需要出庭. 律师建议两个办法: 1) 出庭审判, 如果胜诉没有conviction记录, 但是当时我没有自己的证人, 对方有四个警察. 2) Plead guilty然后使用DAGP(给第一次被捕, 过失较轻的人使用), 经过6个月察看期后取消记录. 请问哪一种选择好? 日后如果申请移民有何影响?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