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居士,我把这个帖子提上来请你看看我有理吗?

来源: 2004-03-06 09:36:2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们租那里有3年半,签有合约,每年续签,押金$2000

开始准备买房时和房东讲了,每月加50元作为month to month
lease,随时可走人。由於各种原因大半年没找到,我们想
放弃买房,就和房东又讲了,他同意恢复原先的房租,也同意
如果我们买房搬出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即可。

我们在无意中却找到房子,按房东的要求做了,也配合他的
代理人找新房客,但由於我们所买房的主人没能按时closing,
我们13号才搬出apartment. 我们支付了整个月的房租。

从此我们再也和房东联系不上,后来受到他的一封信,我们的押金加利息有$2130。29,他扣了$21。30的amdin fee, $1500的
rent fee,$250的 break lease fee. 只退来300多。

我认为虽然我们签有lease,但我们和房东中间有口头协议,我们也按协议办了,房东这样扣不对。

和房东打了无数的电话,他从不回话。

我想找房东把我们的押金拿回来,在理论上是否成立呢?

多谢各位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