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版主的回复,恳请再回答一次。Earnest money在卖主的agent 那里
卖主签字同意以后,agent 才能把钱退给我们,现在两边的agent 只是起传递信息的作用。你说的对,我们的agent不想帮我们,当初她什么注意事项都不根我们说,只催我们签合同。我们没买,他没有赚到钱,所以很不高兴。
合同上写着卖主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房检出来的毛病修理好,卖主说修好了,但我们第二次房检的时候,大问题都没修,第二次房检已经过了规定的时间。所以错在他们。他们就是想拖着不还给我们,希望我们出一部分修房的钱。
现在比较麻烦的是,卖主已搬到弗州去了,我们这个应该是民事法庭解决,不知能不能在北卡告他们,步骤是什么。请你再回复一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