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J1,我爱人是J2.我们都是2002年来美, 都在研究机构工作,年薪均为30000,我不知到底是分开报,还是合报合适? 另外,我爱人的联邦税在payroll已扣掉1000 多,如果分开报,我爱人好像还需交2000多.对否?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