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懂法律的朋友,到底我可以找DA吗?
看到有朋友说夫妻2人可以一起找DA,让他drop the charge of misdemeanor of Domestic Battery. 但是昨天一个律师助理告诉我,我不可以见DA。因为DA看到我,可以给我传票,到时候我就必须上庭指证我LG。请问如果这样,我可以给DA写信吗?似乎我什么都做不了。连听证我都不可以说话。
整个事情,如果他们真的认为我是受害者,难道不可以听我的意见吗?我根本就没有charge我lg,是那个多事的路人没有问我就打了911。美国到底是个什么法律!!!这就叫保护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