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在L1B承辦公司工作期間找到了另外一家公司,新公司可不可以先幫我申請H1B,而我繼續在原公司工作等待H1B visa下來之後再到新公司工作?或是我必須先辭去原公司的工作,新公司才能幫我辦H1B?如果是後者的話,過渡期間的合法居留問題要怎麼解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