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合报,2005的退税支票来了,是给夫妻2人的。 目前的情况是,夫妻各有银行账户,但没有JOINT账户。拿去存(到一方个人账户)的支票被退了回来,说是要存到JOINT账户才能兑现。 是这样吗? 现在另一方不在美国,要马上开启JOINT账户还来不及。 请问大侠们,IRS哪儿有这个规定?有什么解决方法?难道没有共同账户就不能拿退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