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如果对医生有所不满而找当地华人报纸反映此事,是否会有后患?
如果有醫療糾紛應該經法律程序取得公道。
您所提到的态度生硬、水平有限,导致朋友对生产过程至今加想起来仍觉痛苦不堪等問題都是所謂個人的意見,然而如果沒有任何直接的證據 (如某種程度的傷害)可以構成任何法律訴訟的損失,任何爭議的部份,都不能做為報紙指名道姓報導的材料,否則作者與報紙都有可能負擔"毀謗個人名譽"的責任。
(一個案例是台灣證嚴法師"一灘血"的案件,因為沒有具體證據,最後故事中的醫師獲得民事賠償)
您可以做的是收集具体的證據向當地主管醫療事務的主管機構提出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