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回复:回复:法律對詐欺犯的最高刑期

来源: 2006-05-30 09:17:4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就老貓的看法台灣的問題不在於刑期的長短,而是整個立法制度的問題,一個例子是"家暴法",母法通過四年之後,相關的配套施行細則還卡在立法院過不了關,所以並不是法令的問題,而是如何執行的問題

其實南宋岳武穆說得很好"文官不愛財,武官不怕死,則國可強",老實說今天您就是有再嚴格的法令,但是就是有法官收賄,檢察官放水,同樣的沙石車超速超載撞死路人,南北兩地有的可以量刑數十年,有的可以六個月出獄,肇因於法官量刑不使用刑事訴訟法細則為準,但使用"自由心證"為規,同時人民對於司法制度的運作與裁判不能有任何的意見,(美國的制度,人民可以用選舉的方式選出地方司法的最高檢察官,所以人民有監督的權利,台灣的系統,法官,檢察官都屬於官派,官派的標準以政黨的忠誠度為依規)您說這法立了,如果沒有人認真職行,法立了又有何用。

這大概也就是為什麼電視連續劇"包青天"可以在台灣打受歡迎的一個原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