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到一个网站martindale.com,上面有看上去很严谨的律师查找,我按employment law, civil rights 方面找到许多,再按顺序一个一个打过去,真的没有什么人肯接。在我看来严重违法的事情,居然无法可依,在我看来,这比一般的快餐店烫伤事件要严重的多,为什么没人管?这里我是第一次来,恳请单身老猫和其他热心人给予指点。 可与我联系,kathleenli2006@yahoo.com,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