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不再讨论了?就因为我发了两条?

来源: 2004-02-26 21:40:4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这网坛里还真有几位似懂非懂的家伙,专门瞎指点,不懂就不要说话。一件小小的事情被他们折腾来折腾去的,什么事情最后就怂恿别人请律师上法院,还可笑的是这一拨家伙在网名上挂个什么顾问,什么Law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是鱼墨混珠。这学过法律的吧,一开口,一落笔,就能看出,因为是专业的关系,必然会带一些“专用”词,旁人还真学不象,用一句法律界的行话,叫“法言法语”。明眼人一看就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