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单身老猫
大约一个月前我向您请教过关于LG被控家庭暴力罪的事。现在定了开庭日期是6月15号。
我被要求做为证人出庭。检查官给我的信中说,如果我缺席,案子就会被DELAY或DISMISS。
DISMISS 正是我所要的。所以我不准备出庭。可法院给我的传票上说我若缺席,将
被视做藐视法庭。我现在有点不知如何是好。如果出庭,我要不说话,可能同样是
“藐视法庭”。可要说了他没打我,会不会变成伪证?要说他打我了,无疑正中检
查官们的心愿,他肯定会被治罪。
我怎么办好呢?
实在没什么办法,我大概只能“藐视法庭”了。随便他们怎么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