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谢谢单身老猫 for your reply,
(a)您必須了解一件事,老貓只是學生,並不是律師,所以有許多的情況,老貓只能就所知,概括提出老貓的看法。 至於細節,您應該諮詢真正的律師。
(b)您的情況,老貓很懷疑您手中的文件是不是法院開出的允許將您的紀錄銷毀。因為您一直提到explungement is same as dismission. 但是就老貓的了解這兩者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基本上如果您因為某種情況被警方逮捕,但是到了法院,法官因為證據不足,認為控方沒有足夠的理由可以控告你,因此對您的案件宣佈"擱置"或是"拒絕"您的案件,這是dismiss 一個案件,但是雖然您的案件已經dismiss並不代表會自動expluge這個案件,您仍然須要提出申請,地方檢察官辦公室會就整體的情況提出他們的意見,如果他們反對,您本人或是您律師就必須要求一個聽證會,由法官來裁決。 所以您所謂的explungement is same as dismission是相同的事情,老貓不是很了解這是如何得到的立論。 (所以您可否就您為什麼會有這種立論提供老貓一個參考資料的來源)
老貓因為下週就要期末考,實在無法在抽時間幫助您做這個研究,所以可否請您動手幫老貓查一下。
(c)如果您的案件不符合explungement的要求,或是根本沒有被註銷掉,您的檔案當然還在count court house的檔案中,所以您應該與當年承辦您案件的律師連絡,了解一下這種情況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況。
(d)至於您的第二個問題,您大概只有實話實說了,記住一旦您的僱主不相信您的誠信,您只有辭職一職,但反過來說,如果您的僱主因為您的誠懇而相信您,您將來在公司的前途必然無窮。
所以您決定如何做,只有您可以決定,老貓不好說什麼。
(e)至於question 3,大部份的公司對於背景調查,都是委託專業的公司代勞,通常為了證明自己能夠發掘出別的公司找不出的資料,這些公司都會到法院收集法庭的審判紀錄,這些紀錄都是公開的資料,所以一旦他們取得,你就沒有辦法阻止他們發怖這些資料,這就是為什麼您花$20元就可以找到自己的庭訊紀錄,有些州,如弗羅里達州已經考慮立法盡止這種行為,但是據老貓所知,這樣的法律還沒有成為事實。
最後有一點,老貓因為要考試了,實在沒有時間與能力無窮盡的回答您其他的問題,如果您還有問題,建議您諮詢當地的律師,謝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