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如果以公司名義從中國入口一些減肥類健康食品,在未經FDA注冊核准的情況下在市面銷售,現有如下問題:a.在海關萬一被查,將會被遣返還是會被罰款並遣返?b.推出市場後,萬一該產品有客人投訴或提出法律訴訟,公司的負責人將會有哪些後果呢?(賠款?或座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