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能任由自己受到欺负和侵害,该据理力争的一定要据理力争,尤
生活中不能任由自己受到欺负和侵害,该据理力争的一定要据理力争,尤其在美国。
> 我不是要给房东开脱.你要告房东,你必须要大家相信你的说词.
> 文章来源: 天道大神 于 2006-04-24 20: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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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从你来美国到小孩取血样时间太短
不短了,你知道小孩子要铅中毒需要多久么?楼主的孩子都住四个月了,对这么大的孩子来讲足够了。
> 2.医生是先知道化验结果再查房子,这对房东不公平.(取样时多少的差异,
> 完全可以影响结果).
真是奇了怪了,这又有什么不公平的?!首先,这类事情的处理程序都是这样的,凡是发现了婴幼儿出现铅中毒,第一个要做的就是检查住房的含铅量;其次,即使在刑事调查中,哪个不是先怀疑对象,再做各种检验的?最后,取样的差异虽然可以影响结果,但是一个合格的检验当然应该考虑到这样的差异从而在采样时做到合法、合规地采样从而消除差异的影响?
> 3.在中国,铅源很多,从油漆,到报纸,甚至吃饭的碗都可能成为铅的来源.
这确实是事实,但是这与本案是另一回事。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吧,如果今天你偷走了我100块钱,这个事实并不因为我昨天曾经被另一个家伙也偷走了100块钱而成为理所应当,变得不需承担责任了。
> 你要打赢官司,必须有51%的可信度.很同情你的遭遇,我只想告诉你,
> 打官司你不一定100%赢.
很高兴你还有同情心。我也同意你的观点,打官司没有百分之百的保证谁能一定赢,即使你握有充分的证据。至于可信度的问题,既然请了律师,那就已然是律师的事了,既然律师已经对楼主讲到这一步了,显然她是有了一定的把握之后才这样做的──她所要做的是调查可能的被告是不是有利可图,话讲到这个份儿上,谁都应该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吧?
我奇怪的是,为什么有的人在美国生活得这么畏首畏尾,类似这样明显被欺负、被侵害的案件还要百般阻扰受害者去诉诸法律,寻求正义?自己活得胆怯也就罢了,请不要影响别人吧!我在美国生活这么多年了,从来都是据理力争,商业公司欺负我,我就一级一级找它们上级投诉,再不行就找管它们的政府机关投诉;学校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我也一级一级找上级主管投诉,直到校长,我是下定决心,校内解决不了,我就去法院状告学校;警察欺负我,给我乱开罚单──别跟我说警察都是对的,他那是秉公执法,真正经历过的才会知道他们是多么地滥用职权!──我就上法庭去据理力争。没理的事情自然要自我改正,但有理的事情我从来不会放弃我应得的权利。记得前几天有一位网友说得好──“美国人最怕有理的硬”。“有理走遍天下”虽然不见得,但是大多数时候,有理还是能得到应得的补偿的,这是我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愿与大家共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