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猫和各位大侠

来源: 2006-04-24 12:01:36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最近以朋友遭遇一是令其恼火万分。他以contract 的身份被一公司聘用。合同上写着有效期一年。一年后如果双方均满意可以续签。如果在此之前有一方向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递交书面请求。有一天他生病没去上班, 结果尚无公司就打电话说要和他终止合同并承诺会把支票寄给他。朋友因为对那家公司不看好,当时也没说什么。但事后又觉得这家公司做事没有按合同。不但没有书面通知而且也没有给他任何时间。他觉得十分的恼火但又不知如何是好。故在此请教各位。任何的建议和意见都十分欢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