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三年前离婚,但是前夫的工资不算高,小孩跟我.抚养费是按照法律的比例给的. 现在我的工作不好,前夫又找了个高薪的工作. 这种情况下,我可以通过法律再追加扶养费吗? 他已结婚并又生一孩子. (请不要拍我,孩子的费用不低) 我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恳请懂法律的或者由此经验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