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分手,以免有第三个记录
来源:
liu-fu
于
2006-03-19 05: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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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悄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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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举一只手同意。
没结婚都敢打两次,也太不把人当棵葱。应该给他一点教训,不要担心他找工作难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