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猫有所不知,对方令我无条件撤诉,没有商量余地

来源: 2006-03-13 08:26:3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前公司总裁给我写那封信,是要我“无条件撤诉,并保证永不再诉”。也就是说,我撤诉,他们不给钱。其实事情至此,已经不是为了钱了。我可以不拿那几千美金,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对方口口声声要告我,欺人太甚,我咽不下这口气。就算我肯息事宁人,以我对前公司总裁人品的了解,我相信他也决不肯就此罢休。所以不管在中国的仲裁结果如何,他们都肯定不会拿钱出来。我现在想让大家帮我看看,前公司真的在美国起诉我的可能性有多大,会以什么起诉我,而我是不是一定要应诉……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