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国公民,持的是中国护照和J-1签证于2005年10月底来美. 不过来美之前我在新加坡居住四年而且现在还是新加坡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 请问我能否根据Tax Treaty between US and China申请豁免我的2005联邦税豁免并要回大学代扣的联邦税. 很急,望高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