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太太在485阶段,我在CA,她在NJ工作,我们是分开报税好呢?还是联合报税好? 联合起来的话,好想比较麻烦,但是如果分开,就怕到时候INS怀疑我们是假婚姻。 也许我这种情况不是个别,有经验的请给予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