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你也是行家, 那么请你回答我这个问题好吗? 回答了, 我就闭嘴.

来源: 2006-03-08 14:12:5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stp 同学, 请你弄清楚我说的问题

文章来源: 汉代蜜瓜 于 2006-03-07 16:57:08



房屋的买卖和夫妻对房屋的所有权是两回事。

如果你认为我说的不对,请回答我下列问题:

1。那九个州买卖房屋的时候需要不需要出示婚姻状态证明?

2。如果丈夫卖掉自己名下的房产,如果妻子提出异议,那么该交易合法不合法?如果不合法,怎么处理?请你举出具体条款或者案例。我知道在中国该交易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