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
年轻夫妻都是残疾人士,和男方父母一起生活多年。因为老人身体不好,孩子出生后大多数时间是由孩子的姑姑抚养。孩子的父母经常去姑姑家看看孩子,帮忙和买各种婴儿用品。从出生到一岁半由姥姥每月支付500 元给孩子的姑姑。孩子一岁半时,姥姥姥爷要求抚养,被年轻夫妻和姑姑拒绝,愿因实际上是姑姑非常喜欢这个孩子,孩子管她叫妈妈。孩子的父亲非常
听这个把他带大的姐姐的话。从此孩子大多数时间在姑姑家生活,有时和爷爷奶奶及父母或姥姥姥爷及父母生活一阵。姥姥
不再给生活费给姑姑。夫妻都有很低的固定收入。大多花在孩子身上。
孩子现在三岁,如夫妻有可能离婚,请问孩子的母亲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可能性有多大?双方都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抚养这个孩子。姥姥家的经济情况远好过奶奶家。孩子基本上是认姑姑
是妈妈。
十分感谢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