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检察官或是法官您无意继续追究” 是要等到开庭的时候吗?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人与我联系。我也没有签过任何法律文件,怎么开庭的时间都定好了呢?有没有可能直至开庭都没人来找我?我到现在还没接到传票,只是在LG 的传票上我的名子在“证人”拦中。我能主动去找检查官吗? 我很想找找过去的有关贴子,用“家庭暴力”找到的尽是些受虐待的帖子,怎样才能查到我这种情况的贴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