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laywerzhen, 再请教
发生这种事情,不敢给国内的家人讲,怕他们担心。又找不到人商量,急得胃部抑郁。非常非常感谢你的建议。
如果合同规定只能为这家公司服务,但是付出的薪水不能让人make living, 而且没有任何的健康医疗保险, 这算不算合法?昨天我去公司,老板拿出一个让我放弃起诉公司权利的协议让我签,我当然不敢再sign任何的东西。然后老板说没活干,让我回家。 因为工作是 pay by hour, 这意味着我当天没有收入,而我每天花费9 dollar的路费。一时非常气愤,说了 I quit 这样的话。然后老板说要告我。
从小受的教育就是:只要你对别人好,别人也会对你好。怎么就会有如此黑心的老板?!
昨天晚上给老板发了email, 说 I do not feel well, and I can not come to work. 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