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美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从事美国外贸和商业开发工作的美国人拥有的公司的雇员 以及 你的美国公民配偶根据聘用合同或命令在海外至少工作一年。 ================ 请问, 1。 如果该美国公民自己开了一家进出口公司,需要长时期在中国,配偶跟着回中国,那么他的配偶可以不受3年必在美国的限制吗? 2。 这样的"美国外贸和商业开发"的公司有什么限制? 3。哪里有和这条规定更具体的介绍说明? 谢谢